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在未收到开庭传票、未参与庭前调解的情况下,主动携款登门法院履约,法官温情速调、当庭结案,以高效司法守护诚信美德,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据悉,被告金某与崔某为夫妻关系。2025年9月,崔某因家庭经济困难,向原告朴某借款4000元,并约定了月利率2%。2026年2月,崔某不幸离世,朴某遂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要求金某偿还借款,并按借款当日LPR四倍标准支付利息。
案件受理后,珲春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在尚未组织调解、尚未送达开庭传票时,案件迎来暖心转机,金某专程前往法院寻找承办法官。
彼时法官正在开庭审理其他案件,金某耐心等候。待庭审结束后,金某主动向法官说明情况,称妻子生前借款事宜自己此前并不知晓,但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只要借款属实,自己愿意承担还款责任,且已提前备好全部还款现金。当事人主动担责的诚恳态度,让法官深受触动。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法官当即联系朴某,通知其携带借款相关证据到庭核对。
随后,法官立即组织双方核对证据、调处纠纷。当庭核对证据后,金某对借款事实、借款金额均无异议。法官严格依据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为双方精准核算合法本息数额,耐心释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等法律知识。在法官的细致调处下,双方快速达成一致意见。
金某当场以现金方式足额支付全部借款本息,原告现场出具收条,并当庭提交撤诉申请。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在双方良性配合下快速圆满办结。
案件办结后,法官对金某主动应诉、自觉履约的诚信行为予以高度肯定,赞扬其善良正直、主动解纷,展现了普通公民的优良道德风尚。金某也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李围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