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三日高效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程序规范办理,从立案执行到案款全额履行完毕仅历时三日,既以高效执法速度依法兑现当事人合法债权,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兼顾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权益,实现依法履职与柔性司法有机统一,让司法既有雷霆力度、更有民生温度。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文某、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二被执行人承租涉案房屋经营美容门店,年租金76000元,租赁期限五年。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承租人依法负有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自2024年起,文某、徐某长期拖欠房屋租金,累计欠费金额达106500元,经申请人多次催告仍未履约。王某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明确由二被执行人继续承租房屋,并分期付清全部拖欠租金及诉讼费用。该民事调解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二被执行人应当严格遵照履行。后续二人拒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漠视司法权威,王某某遂依法向黄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2026年7月6日,案件正式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查案件事实,严格依照民事执行法定程序,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如实申报财产、按期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定责任。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展以案释法、精准普法,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恶意拖延履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冻结划拨财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惩戒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在执行干警法理交融、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下,二被执行人充分认清自身违约行为与违法后果,深刻明白失信行为对个人征信、生产经营、日常生活造成的深远负面影响,主动转变消极对抗态度,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主动履行法律义务。7月9日,二被执行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结清全部案款,申请人全部债权得以圆满实现,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基层法院高效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的典型缩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关群众财产权益、市场经营秩序与民生稳定,看似普通的“小案”,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司法公信力。黄陵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件件用心办”工作理念,严格恪守法定执行程序,精准平衡各方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中,一方面坚持依法履职、提速增效,压缩办案时限、精准精准施策,以高效执行捍卫胜诉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另一方面坚持刚柔并济、审慎善意,摒弃简单机械执法模式,充分考量小微企业、个体经营主体经营困境,通过释法明理、柔性疏导督促自动履行,在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法治化、人性化执行举措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维护稳定。

三日极速执结,彰显的是法院高效履职的司法速度,传递的是司法为民的责任温度。下一步,黄陵法院将持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精准适用强制执行与柔性疏导举措,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