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深入开展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从严整治网络乱象、打击网络不实言论,先后快速查处2起网络造谣违法案件,有效净化辖区网络生态、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案例一
5月27日,柞水县下梁镇居民刘某为博取网络流量、博取公众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柞水降雪”不实视频,虚构天气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正常网络公共秩序,涉嫌构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6月8日,柞水县红岩寺镇居民邓某因个人私利,在网络平台擅自编造、发布不实言论,虚构辖区某村违规卖沙牟利、随意堆放垃圾石块扰民等虚假信息,不实内容在网络扩散传播,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影响,损害基层治理形象,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固定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人邓某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
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和规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等于肆意妄言。根据法律规定,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涉嫌刑事犯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广大网民应当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树立法治上网意识,坚持理性发言、文明上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各类网络虚假信息。柞水公安将持续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强化网络乱象整治,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舆情、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全力营造清朗、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张永立 唐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