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柔性调解润家事 “石榴花”开护团圆

陈旧的重男轻女观念叠加长期的语言暴力,让一段相守十五年的婚姻濒临瓦解。7月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依托“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柔性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以法理温情修复濒临破碎的家庭。

2010年初,特某(男)和古某(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共同孕育三个女儿,夫妻二人携手走过10余年的风风雨雨,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然而,自第三个女儿出生后,公婆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显露,时常指责古某。受长辈观念影响,特某也频繁与古某发生争执,长期酗酒、恶语相向。长此以往,夫妻关系降至“冰点”。心灰意冷的古某不堪忍受,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7月3日,古某将特某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考虑到该案涉及3名未成年子女,简单判决极易造成家庭破碎、影响孩子健康成长,为守护家庭完整,法官当即联动法庭“石榴花”维权工作室展开家事调解。

“十五年来,我尽心尽力照顾这个家、照顾孩子,他对我很无情,这日子我过不下去了!”古某委屈地向法官倾诉这多年的不易。法官一方面安抚古某积压多年的委屈情绪,同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为其撑起法律“保护伞”。

“无论生育男女,都是夫妻爱情结晶,家庭珍贵的财富,不能因为子女性别差异迁怒家人!”另一方面,法官对特某开展法治与家庭教育劝导,指出酗酒辱骂、重男轻女思想对夫妻感情、子女成长造成的伤害,引导其正视自身过错。

“15年的夫妻情分,还有3个女儿,若一纸判决,伤害得最深的还是孩子!”法官语重心长地向特某和古某劝导着,并引导双方共同回顾二人10余年里相伴相守的温暖过往,从子女成长、夫妻关系、家庭责任、法律关系等多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经过多轮温情调解、循循善诱,特某幡然醒悟,当场向古某诚恳赔礼道歉并承诺改掉酗酒恶习;古某念及多年夫妻情分与三个女儿,最终愿意再给彼此一次修复感情的机会。

此次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修复了濒临破裂的夫妻关系,切实维护了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将持续依托“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坚持柔性家事审理,以法理温情化解家庭矛盾,从源头减少家事诉讼审判,以小家和睦助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提醒:婚姻是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结伴余生、互伴冷暖,彼此托付的美好归宿,一朝结为夫妻,便应执手相依、互敬互谅,用心经营,用爱守护。“重男轻女”的陈旧陋习违背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应摒弃。任何时候都不能让陈旧偏见毁掉婚姻,更不能让暴力伤害摧毁家庭。(特列克·哈力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