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4日上午9时,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蔡店派出所接赵女士报警称“家中金首饰被盗”。接警后,民警陈浩等立即出警。在勘查现场过程中,赵女士告诉陈浩,自己平日在邻村的厂里打工,两三日回家一趟,半个月前还清楚地记得金首饰还在家中,4日一大早发现首饰盒空空如也,被盗的物品有一对金耳钉、一个金戒指、一个金吊坠。
“早一分锁定嫌疑人就能早一点挽回受害人的损失”!县局相关警种密切协同,迅速展开侦查。据赵女士反映自己在半个月前换首饰戴的时候,所有的金首饰都还在,办案民警于是围绕这个区间开始仔细排查出入她家中的人员,案件也因此一点点取得突破!
原来,赵女士的两个儿子均已成年,目前待业在家,偶尔会约“朋友”一起在家中喝酒小聚,其儿子段某说最后一次聚会是在6月23日,刚好是案发时间段。民警陈浩听到段某的叙述后,瞬间觉得案件要破了…民警分组对当日参加酒局的人员开始排查、询问,当排查至韦某某(男,28岁,蔡店乡人)时,陈浩发现韦某某对于各类询问“对答如流”,仿佛是“提前有准备”似的,恰好此时刑侦部门又向陈浩传递了实打实的现场“证据”,于是陈浩底气十足地开始对韦某某“连续发问”,最终,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当场交代了犯罪经过:自己和段某是发小,6月23日下午,自己受邀来到段某某家喝酒小聚,酒过三巡后浑身乏力,准备去段某某房间休息,在路过其母亲卧室时见门没关,一时邪念作祟偷偷溜了进去,将床头柜内的金首饰全部偷走,两天后的6月25日,韦某某带着其中一个金吊坠到伊川县某黄金回收店卖得赃款3142元…当叙述完盗窃经过后,韦某某声泪俱下,追悔莫及!
当天中午11时许,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家中起获其盗窃的金耳钉、金戒指,及时返还给赵女士,这起案件从报案到破案仅用两个小时,也给受害人最大程度地挽回了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注:文中当事人系化名】(袁胜洋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