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那么多人发射鱼视频都没事,为什么我这么做就犯法了?”近日,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的讯问室里,24岁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面对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终于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因轻信网络短视频“种草”内容,谢某某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险些留下终身刑事案底。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民事公益诉讼追责,以“一案双治”实现惩戒、教育、修复有机统一——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又推动受损生态和社会关系修复。
刷视频“种草”,三次射鱼两次发朋友圈炫耀
2026年初,谢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到弹弓射鱼的猎奇视频。视频中,博主使用射鱼装备高效捕捞野生鱼类,画面极具冲击力,评论区大量网友追捧互动。受此类内容误导,谢某某认为该行为兼具趣味性与实用性,既可以体验捕捞快感,又能捕获金沙江野生鱼类,遂萌生了购买装备射鱼的想法。
随后,谢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购置弹弓、射鱼轮、铁质箭头(学名鱼镖)等全套装备。此后,他多次规避巡查、翻越防护设施进入金沙江攀枝花东区段江岸,先后三次使用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在前两次捕捞得手后,谢某某还将渔获照片、捕捞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炫耀,愈发滋生了其违法的侥幸心理。
2026年4月3日傍晚,谢某某邀约同伴巴某某再次前往金沙江边,使用射鱼器捕获一条重达四五斤的野生鲤鱼,由巴某某协助取鱼、藏匿渔获。二人在继续实施捕捞时,被现场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涉案渔具、渔获全部被依法扣押。
厘清法律边界 破除“从众违法”认知误区
案件移送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谢某某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提出质疑,认为网络平台大量传播同类射鱼视频,自己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违法犯罪。针对该核心争议,承办检察官精准开展释法说理。
检察官明确告知其使用的弹弓射鱼器,学名“投射箭铦耙刺”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所列明的禁用渔具,早在2021年已被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该渔具发射的金属鱼镖穿透力强,不仅会对鱼类造成致命伤害,还极易误伤长江江豚、中华鲟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同时在岸边使用存在反弹、误伤人员的重大安全隐患,生态危害与人身风险双重突出。
“金沙江系长江上游核心干流,属于长江流域重点禁捕水域,且案发时间是4月,正值长江‘十年禁渔’期和春季鱼类集中繁育期”检察官进一步解释,“行为是否违法,不以网络传播内容、他人是否实施为依据,只以是否触碰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三条法律红线为判定标准。”
经过全面释法,谢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提出购买鱼苗开展增殖放流,弥补受损水生生态资源。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
经审查,谢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结合其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提出生态修复,综合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东区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同行人员巴某某全程未实际操作使用禁用渔具射鱼,仅协助藏匿渔获,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认定为犯罪。
“对谢某某不起诉,会不会让公众觉得非法捕捞没什么大不了?”为保障司法公正,东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有听证员提出疑问,对行为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会削弱禁渔执法司法震慑力,引发公众“非法捕捞无关紧要”的误解。
对此,检察官明确回应:“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东区检察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将线索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建议对谢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同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就其破坏水生生态资源行为,依法追索生态修复费用,依法诉请其承担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等民事责任。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后,检察官再次对谢某某开展警示教育:“不起诉是给予你改过的机会,而不是纵容你的违法行为,生态修复义务与行政法律责任你必须依法履行。”谢某某当场悔过,表示将严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修复,不再触碰长江禁渔红线。
以案为鉴精准普法 守护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该案是网络时代年轻人被不良短视频误导,触犯长江禁渔法规的典型案例。”检察官表示,当前部分短视频平台为博取流量,违规传播非法捕捞、禁用渔具使用等猎奇内容,极易误导青少年群体产生从众心理、侥幸心理,且投射箭铦耙刺对长江江豚、中华鲟等珍稀物种威胁极大,钢箭一旦误射,可能直接导致保护动物死亡,使用过程中极易误伤旁人,安全隐患突出。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攀枝花金沙江流域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禁渔政策执行标准、法律适用尺度与中下游全域统一,不存在地域放宽空间。禁用渔具不仅包括电鱼机、地笼等传统违禁工具,还包括弹弓射鱼器、锚鱼设备等破坏性渔具,在长江全流域天然水域均永久禁用。
下一步,东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一案双治”轻微犯罪治理探索,深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融合履职,常态化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以精准司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推动网络捕渔违法内容治理,筑牢长江上游水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