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线索接收、立案监督、诉讼推动、源头治理闭环履职,办结一起长期存在的乡村坑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倒逼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辖区坑塘环境综合治理,以法治力量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2025年9月,莲池区检察院依托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随手拍”功能,收到群众环境污染线索。检察官现场核查发现,辖区三处坑塘污染问题突出,岸坡垃圾堆积、水面浮萍及垃圾遍布,异味刺鼻。周边村民反映,夏季坑塘蚊虫滋生、异味扰民,日常开窗、出行深受困扰。
检察机关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水体快速检测固定证据,查实案涉坑塘水体氨氮含量严重超标,存在黑臭水体演变风险。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比对确认,三处坑塘污染问题自2024年以来长期存在,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治,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为及时制止生态损害、补齐监管短板,2025年9月10日,莲池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开展行政公益诉讼。9月19日,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整治坑塘污染、消除生态隐患、修复受损环境,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涉案行政机关未按期书面回复,也未开展任何整改工作。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发现,坑塘污染持续加重,水面被浮萍全覆盖、垃圾不断增多,公益损害问题持续恶化。
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公益损害持续扩大的情况,2025年12月15日,莲池区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监管职责,对问题坑塘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污染防控和日常管护工作。
案件审理期间,涉案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组建专项工作组实地调研、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开展清理工作,累计出动机械80台次、人工200余人次,彻底清运坑塘及周边积存垃圾,全面解决存量污染问题。
为巩固整改成效、杜绝污染反弹,莲池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现场公开听证,吸纳多方专业意见,确定资源化处置方案。将清理垃圾统一转运至热电厂无害化处理,同时规范村内垃圾投放、运输点位,从源头防范坑塘污染复发。
经现场评估,三处案涉坑塘整改到位,成功遏制水体黑臭趋势,受损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修复。2026年6月15日,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如今,坑塘水清岸绿、环境整洁,彻底扭转了垃圾遍地、异味扰民的状况,周边群众居住环境显著改善。
莲池区检察院以个案治理带动全域整治,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对辖区7个乡镇开展坑塘问题全面排查。目前已完成14处问题坑塘综合治理,清理水草、垃圾共计23.7吨,乡村坑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从垃圾淤堵到水清岸绿,莲池区检察院以法治手段回应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通过精准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压实监管责任,抓实控源截污、常态管护工作,实现生态治理与低碳发展有机统一。下一步,莲池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工作成效,紧盯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以精准检察监督守护辖区绿水青山,护航和美乡村建设、保障民生福祉。
(记者 葛宁雯 通讯员 代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