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司法温情守护少儿成长

近日,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父母不当履职、监护缺位问题,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该案中,案件双方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二人婚生子女尚未成年。承办法官审理查明,原、被告长期关系不和,多次在未成年子女面前激烈争执,肆意向孩子传递婚姻负面情绪,双方均不同程度忽视子女心理健康与情感陪伴需求。家庭教育缺位,致使该未成年人性格愈发沉默内向,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响。

  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件背后潜藏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隐患,在妥善审理离婚纠纷的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细致解读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告知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叮嘱二人高度关注孩子心理状态,并责令双方按期到法院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说法: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此次依法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是白水县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延伸家事审判职能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法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穿家事审判全流程。紧盯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关爱重点问题,以法理为基、以温情为要,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