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环境破坏导致极端气候频发,生态保护日益紧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暑假前夕组织多名法治副校长,走进儋州市10所中小学校,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近4000名师生共学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海南二中院首次以法治副校长同步开讲的方式,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融入青少年暑期法治教育。

7月6日下午,海南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霞走进儋州黄冈实验学校,为7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以“爱护环境 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刘霞围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展开深度解读,系统介绍了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大编次的核心定位,并科普了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通过播放视频、展示图片,直观呈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对自然环境与群众生活造成的叠加危害,结合典型环境侵权案例,剖析破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讲座深入浅出,同学们踊跃互动,在问答之间播下绿色法治的种子。刘霞还从日常细节切入,引导同学们从垃圾分类、节约用水、低碳出行、爱护环境等小事做起,争当生态法典的学习者、传播者、践行者,共同守护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此外,海南二中院法官刘春梅、林朝霞,法官助理郑世杰、李超、刘凯鑫、吴书祥、梁典芝、时书云、何剑等法治副校长,相继走进儋州市多所中小学校,共为3200余名师生分别开展专题宣讲,讲授内容除生态环境法典外,还涵盖暑期安全、电信诈骗防范、远离毒品等与学生假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法治副校长们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核心理念和主要内容,深入浅出地阐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通过播放视频、案例剖析、有奖问答等形式,将生态环保、安全防护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同学们在假期中远离危险水域、增强防诈意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同时自觉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做好生态环境的宣传员、守护者和监督员。(朗小团 罗凤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