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人发51万条违法短信获刑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讯 (曹琪 记者连永成)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2名男子因架设“猫池”设备批量发送涉黄、涉赌短信超51万条,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4月,被告人高辉(化名)在某聊天群中,看到一名网名为“嘟嘟嘟”的用户发布代发短信兼职广告,便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洽谈合作事宜。因彼时无作案所需的“猫池”设备(可同时搭载多张电话卡、实现短信批量群发的硬件设备),该计划暂时搁置。
同年7月,高辉前往长沙游玩,得知上线人员“嘟嘟嘟”身处当地,再次主动对接代发违法短信业务。随后,上线安排人员向高辉交付一台“猫池”设备。高辉将设备带回信丰县后,因无法办理所需手机卡,此次违法操作再次搁置。
同年12月,高辉邀约被告人程升(化名)合伙作案,程升当即应允,并主动提供作案所用手机卡。此后,2人在上线“嘟嘟嘟”的指导下,通过“猫池”设备批量向外推送涉黄直播、网络招嫖、网络赌博等违法信息,累计发送违法短信51万余条,非法获利2万余元。
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辉、程升利用信息网络公然发布涉黄、涉赌违法信息,情节严重,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综合考量2名被告人的作案事实、行为性质、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分别判处高辉、程升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