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重拳整治拒执行为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深化“惩戒+教育”执行工作模式,组织多名被执行人零距离旁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庭审,以实景庭审开展靶向警示教育,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漠视司法权威、在裁判文书生效后通过多种方式恶意规避执行等问题,沙湾市人民法院变传统说教式普法为沉浸式庭审课堂,精准破除被执行人“民事纠纷不涉刑、转移财产可脱责”的错误认知。

本次庭审的被告人涉及典型规避执行行为,在负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未履行任何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恶意隐匿个人财产,擅自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车辆,刻意转移可供执行财产,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同时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本次庭审警示性极强,庭审全程规范有序、程序严谨,完整还原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责的违法事实。庭审中,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庭认罪悔罪。旁听被执行人直观目睹失信行为演变为刑事犯罪的全过程,切身感受法院对拒执行为零容忍、严打击的坚决态度,内心受到强烈震慑,深刻认识到拒执行为的严重后果,打消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实现“惩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法治效果。

在刑事追责高压震慑下,该案被告人于庭审前主动全额结清涉案款项、全部履行法律义务,充分体现刑事惩戒对拒执行为的强大震慑作用。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结合典型案情详细解读拒执罪立案标准、构成要件、量刑后果。明确告知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隐匿财产、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此次活动是沙湾市人民法院内部协同发力、共同打击拒执行为的生动实践。由执行局精准筛选重点教育对象,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和普法教育,实现警示教育精准高效、直击痛点。当日成功执结案件13件,到位案款56.59万元,促成9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一批长期搁置的执行积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沙湾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蔡旭说:“沙湾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常态化以案释法、以审促执,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题。”(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