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借款引发的纠纷,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守护了朋友情谊,让“人情债”在法治的温度中悄然化解。
2025年12月,被告赵某因交通事故急需用钱,向好友马某借款1000元。马某二话不说通过微信转了账,赵某承诺“过两天就还”。可谁知,这一等就是大半年,赵某始终未提还钱之事。马某从失望到心寒,最终选择将赵某诉至珲春市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立案后,承办法官当即致电赵某沟通,电话由赵某母亲郎某接听,郎某语气诚恳:“法官,我儿子确实借了钱,他最近手头紧,但我们肯定不能赖账,能不能跟马某商量商量,我们马上想办法还钱。”听到郎某的态度,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双方矛盾核心并非无力偿还,而是长期缺少沟通,原告起诉更多是心寒于对方失信。
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官立即联系马某,将郎某的态度转达,并耐心劝解:“朋友间的情分比钱更珍贵,既然对方愿意还,咱们不妨各退一步,给彼此留个台阶。”马某沉默片刻,长叹一口气:“我也不想闹得太僵,只要钱能还上,撤诉也行。”当天下午,郎某便通过微信将1000元转给马某,并特意留言:“替孩子说声抱歉,以后一定注意!”
次日,马某来到法院申请撤诉,脸上早已没了起诉时的愤懑,反而带着几分释然:“其实我就是想要个说法,现在钱还了,误会也解开了,官司不打了。”至此,一起可能耗时耗力的借贷纠纷悄然化解。
该案标的虽小,却折射出调解工作的温度与智慧。珲春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释法明理的方式,既让当事人明白了“欠债还钱”的法律责任,又兼顾了“人情世故”的柔性处理。(庄永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