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调处原告刘某诉被告郑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刘某主动申请撤诉。

刘某与郑某系夫妻,婚后二人因日常生活习惯、家庭事务沟通不足,长期积累琐碎矛盾,未能及时有效化解,致使夫妻关系紧张。刘某遂诉至安图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经安图县人民法院初步审查,该案不存在家暴、重大过错、感情彻底破裂等原则性问题,系典型的家庭琐事引发的冲动型离婚纠纷,完全具备调解修复、庭前化解的条件。为避免庭审加剧双方对立情绪,最大限度挽救婚姻家庭,安图县法院严格落实家事案件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在案件立案分流后、正式开庭审理前,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安图县人民法院法官坚持法理相融、温情司法的理念,耐心倾听双方各自诉求与委屈,细致梳理双方矛盾症结,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与劝解引导。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向当事人普及婚姻责任、家庭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包容,珍惜多年夫妻情谊与完整家庭。通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双方情绪逐步平复,主动放下分歧、消除隔阂,并表示愿意在今后生活中加强沟通、相互体谅、修复关系。
近年来,安图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家事纠纷先行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全力将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在庭前、化解在萌芽,用心用情守护家庭和睦,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刘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