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分居三年陌路殊途 温情司法让离婚纠纷体面落幕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单元,家事纠纷往往掺杂情感纠葛与琐碎积怨。一纸冰冷的判决或许能依法结案,却难以抚平当事人心底的郁结。为了让破碎的婚姻体面落幕,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柔性家事司法理念,以情理为纽带、以法律为底线,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三年的分居离婚纠纷,使名存实亡的婚姻得以体面落幕,积怨得以彻底消解。

2017年3月,原告艾某与被告古某怀揣对未来的憧憬,自愿登记结婚,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在柴米油盐的日常中,两人因生活习惯迥异、缺乏有效沟通,分歧与矛盾不断累积。原本应当彼此包容的婚姻,渐渐被无休止的隔阂所消耗,夫妻感情日益疏离。2023年9月,双方关系彻底破裂,古某选择离家分居。在此后的近三年时间里,二人分居两地、互不往来,没有日常陪伴,没有情感交流,没有家庭互动,昔日夫妻情谊彻底消散,婚姻彻底沦为空壳。

2026年6月22日,艾某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无法维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家事纠纷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优先启动诉中调解程序,力求以最温和的方式化解纠纷,让双方好聚好散。

承办法官查明,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案件不存在复杂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核心症结在于双方多年积攒的情感矛盾,以及婚姻关系的平和解除。

由于古某长期在外居住,对诉讼十分抵触。为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沟通不畅错失和解机会,办案人员多次主动致电,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细致阐明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在一次次真诚沟通与温情疏导中,办案人员逐步打消了古某的顾虑,成功劝导其到庭参与调解,为纠纷的圆满化解打通了关键环节。

2026年6月25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法官没有机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与诉求,细致复盘二人的婚姻历程与分居现状。从夫妻情分、人情常理,到法律规定、未来生活,多角度、全方位地耐心劝导,引导二人放下过往的执念与对立情绪,理性正视婚姻的结局,体面化解多年积怨。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念及数年夫妻情分,体恤女方长期独居的生活不易,男方主动自愿向女方支付3000元生活安置费,并当庭一次性全额付清,彻底消除后续执行隐患。同时,男方主动为过往相处中的隔阂与矛盾致歉,一句真诚歉意,彻底消解了双方积攒三年的负面情绪。

双方当庭郑重确认,除本案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外,婚姻存续及分居期间再无任何争议,今后互不纠缠、互不追责,彻底了结所有纠纷,为这段破碎的婚姻画上圆满、平和的句号。(哈丽努尔·阿布杜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