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白纸黑字说好按时退款,钱却迟迟不能全额拿到,实在让人闹心。”7月5日,一起因房屋交易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顺利化解。
穆某打算购置房屋,先后向马某支付购房款60000元、手续费7000元,合计67000元。谁料后续房屋按揭贷款审批未能通过,房屋买卖只能作罢。交易无法继续,钱款理应及时退还。2025年9月,马某主动出具退款协议,郑重承诺将于2025年10月5日前,无条件退还全部67000元,如若逾期,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白纸黑字的约定摆在眼前,穆某本以为可以安心等候回款,可约定的退款期限到了,马某却没能兑现承诺。经过多次催促,马某仅陆续归还21500元,剩余45500元一直拖欠未付。长期拿不到剩余款项,穆某资金被占用,损失不断增加。
为妥善解决问题,2026年5月26日,穆某前往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遗憾的是,双方各执己见,分歧难以调和,社区调解最终宣告终结。协商无果,穆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于2026年7月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开庭审理,马某当庭认可尚欠45500元购房款及手续费未还清的事实。但他坦言,并非不愿还钱,只是当下经济紧张,一次性结清压力巨大,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为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马某讲明诚实守信是基本法律义务,长期拖欠款项需要承担相应违约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与穆某沟通,协调可行的还款方案。
几番沟通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当庭先行支付5500元表达还款诚意,并承诺剩余4万元款项于2026年8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若到期未能足额结清,自愿承担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穆某对该方案表示同意。
一笔拖延许久的欠款,在法庭调解下敲定解决方案,困扰双方的烦心事终于迎来转机。
法官提醒
诚信是民事交往的基石。交易双方一旦达成书面约定,就应当自觉履行义务。房屋买卖资金往来较大,大家在交易时要妥善保管转账记录、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据。
若出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结清款项。如产生纠纷,可以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协商不成,记得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