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妇联”联动家事化解模式 助力重组家庭破镜重圆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与妇联联动机制,巧用家庭教育指导令,实质性化解一起提交五千余页证据、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双方彻底放下猜忌、撤回上诉,破碎的重组家庭重归和睦。

李某与黄某系再婚重组家庭,二人婚前各自抚育一名前婚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子,共同生活已逾十年。后双方因家庭经济开支问题互生隔阂与猜忌,黄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离婚诉请后,黄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黄某主张,李某长期不向家中交付生活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先后三次向法院递交调查令申请,要求调取二人十余年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全部银行、微信交易流水。承办法官向其释明: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身诉讼主张负有举证义务,法院仅依法行使调查权而非侦查权。黄某未能就财产转移主张提交初步线索,直接申请全面调取男方十年来全部资金明细,不符合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且一审已依案情调取近一年银行流水,故对其申请不予准许。为佐证自身诉求,黄某庭审当日又提交五千余页银行流水、视听证据等,情绪激动。另一边李某却全盘否认,且反复陈述不愿意离婚。

审理过程中,经组织双方核对,现有银行流水记录均未发现李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情形,法官发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彼此的猜忌与不信任。本案重组家庭叠加两段婚姻带来的多重子女亲属关系,加之财务收支不透明,导致夫妻双方猜忌,本案双方感情裂痕根源就集中于家庭经济分配。庭审结束后,法官围绕家庭完整对未成年子女成长的重要意义、重组家庭经济收支规范管理、婚前子女与现婚子女平等相处、夫妻共同财产处置边界等多维度开展调解疏导,引导二人就家庭资金额度、共同财产保管、日常开支公示等争议逐项协商,黄某最终当庭撤回离婚上诉。

调解虽暂时化解本次诉讼,但法官敏锐察觉案件深层隐患:二人都曾经历失败婚姻,再婚之后互相心存戒备,在金钱分配、亲情平衡、继子女相处、家庭教育方式等方面均缺乏正确认知,若根源矛盾未疏导化解,后续极易再次引发纠纷。为巩固调解成效,从根源修复家庭关系,结合双方均有较强的接受专业家庭教育疏导意愿,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妇联,向当地妇联家庭服务中心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妇联随即安排专业心理家庭教育专家,为李某、黄某开展一对一专项家庭关系指导。专家从重组家庭沟通技巧、夫妻信任重建、多子女平衡抚育、财产与亲情平衡等角度深度疏导,解开二人长久积压的心结。经过专业辅导,夫妻二人彻底放下彼此猜忌,相拥和解,原本濒临解体的重组家庭重归温暖和睦。

下一步,攀枝花中院将持续深化“法院+妇联”联动家事化解模式,常态化运用家庭教育指导令,将法理裁判与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深度融合,精准化解涉未成年子女家事矛盾,以多元协同力量守护婚姻家庭稳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