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银行澄迈县支行负责人一行将印有“执法为民化纠纷,护航金融保稳定”的锦旗送至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对法院高效化解涉金融纠纷、保障金融机构合法债权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4月,被告与原告(即某银行澄迈县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以其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该笔贷款于2025年10月出现逾期,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澄迈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梳理案情,了解到被告并非恶意逃避债务,而系因经营波动、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客观因素无法及时还款,遂秉持“调解优先”理念,开展双向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向被告释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及失信惩戒的不利影响,引导其主动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被告表示,其愿意通过出售抵押房产的方式偿还该笔贷款。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当前实际经济情况与履约意愿,结合诉讼成本、执行周期、征信影响、债权落地时效,引导原告采取适当放宽还款期限、优化还款方案等柔性处置举措。
经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平衡双方核心利益,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在一定期限内自行处置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该笔贷款。最终,被告于半个月内成功出售房产,全额还清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羊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