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司法职能,下沉基层一线,选派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青得里街道、小营盘镇、达勒特镇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治理普法宣讲培训,乡镇街道、村队社区的基层工作人员40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及不良行为典型案例,重点对基层干部履职责任、履职范围、履职方式等方面开展讲授,进一步清晰基层组织在日常排查、教育引导、监护督促、风险预警、帮扶矫治、联动处置等方面的法定职责与工作任务。

同时,阐明了强制报告适用的情形、上报流程和责任后果,纠正基层干部“重处置、轻预防”工作误区,指导基层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通过一系列下沉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基层干部对青少年犯罪预防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系统性的认识,全面提升了乡镇、村队基层党组织履职意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打通了司法保护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构建起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古力早克热·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