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公安警民携手暖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幼枭

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新阳边境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警情,辖区群众在山间游玩时偶遇一只落单幼鸟,疑似野生保护动物。民警快速处置、暖心救助,成功守护了这只野生“萌禽”。

2026年7月3日傍晚,群众黄某致电派出所报警求助,称其结束山间游玩返程途中,发现一只无人照看的幼鸟,小鸟身形娇小、无法自主飞行,外形特征疑似保护野生动物。为避免幼鸟遭遇意外,黄某将其带回店内临时悉心照料,但因无法辨别品种、判断伤情,担心处置不当对其造成伤害,遂主动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新阳边境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开展处置。抵达现场后,民警细致查看幼鸟状态,只见小鸟通体覆盖褐灰色羽毛,身形稚嫩、蜷缩不动,精神状态欠佳。结合外形特征,民警初步判定其为幼年夜枭。为最大程度保护幼鸟安全,避免其受到外界惊扰、发生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将其安置在纸箱内,平稳带回派出所妥善看护,并第一时间对接饶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步上报相关情况,等待专业人员处置。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贴心为小家伙准备了清水和适配食物。起初,幼枭生性胆怯、十分怕生,始终保持警惕状态。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小家伙逐渐放下戒备,顺利饮水进食,饱餐后便安静地在纸箱内休憩,状态逐步趋于平稳。

次日上午,派出所民警顺利将这只幼枭完整移交至县林业和草原局专业工作人员手中。经专业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夜枭。目前,幼枭已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养护,待其身体机能完全恢复、具备独立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自然、重返山林。

警方温馨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法律严格保护。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若偶遇受伤、落单、被困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饲养、随意投喂或盲目放生,更严禁非法捕捉、交易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林业、野生动物救助等相关专业部门,由工作人员科学处置,共同守护野生生灵,守护辖区生态安全。(王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