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长梁镇三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走进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长梁镇综治中心,敞亮的群众接待大厅里工作人员笑脸相迎,矛盾纠纷调处室里调解员耐心倾听诉求,心理疏导室的淡绿色墙壁让人心情平静,监控研判室的大屏上跳动着各村矛盾排查化解的实时数据……这是一个有温度的“群众解忧站”。

长梁镇拥有全县最多的农业人口,34个村和社区依山而落。为从根本上破解一线调解力量薄弱、矛盾排查化解质效不高、多元化解合力不足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题,打通群众急难愁盼的堵点、卡点,长梁镇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为抓手,将综治中心作为“指挥部”,创新构建“镇—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打造出一条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长梁镇风景航拍图

镇级统筹兜底

啃下攻坚“硬骨头”

镇级推行“1+4+N”联动机制,以一个综治中心统筹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社事办,党群服务中心联动支撑,其他部门“吹哨报到”。法律咨询、政策查询、劳动维权……过去要跑好几个地方的事,如今“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袁某在外务工时不幸身亡,家属与企业就赔偿问题迟迟达不成一致。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袁某的亲属走进长梁镇综治中心大厅。了解完前因后果,综治中心依托联动机制,迅速召集人社、司法、应急等部门,安排法律顾问、劳模调解员“组团”介入。连续3轮背靠背调解,不到48小时,赔偿协议顺利签署落地。袁某的亲属握着调解员的手,热泪盈眶。几天后,一面写有“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认真负责”的锦旗挂上了综治中心大厅的荣誉墙。

通过全天候“找漏洞、堵窟窿、防透风”,长梁镇将所有社会治理事项先导入、再分流。长梁镇党委书记、镇长统筹督导,压实层级责任; 镇人大主席分管负责,每周研判、协调处置。由此建立起一套“一般矛盾风险在村(社区)、部门领域内形成‘小闭环’化解,重点风险由党政提级研判、‘大闭环’处置”的工作体系,确保大事不出乡镇,重点风险合力攻坚化解。

2026年5月,综治中心组织召开群众会,工作人员摆事实、讲道理

片区承上启下

让难事“接得住、转得顺”

长梁镇34个村被划分为7个片区。对于村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由驻片区领导牵头,联合片区工作组及相关镇直单位进行“二次过滤”。片区层面充分研判矛盾纠纷的背景、原因及当事人思想状况,结合行业部门意见,向各方提出纠纷解决方案,统筹发挥情理柔性教化和法纪刚性约束作用,在处理纠纷中释法说理、普法教育,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龙洞湾村六组和七组之间有一条1.8公里长的通组路。受施工方与农户纠纷的影响,通组路停工,300余名村民出行因此受阻。片区接到村级上报后,驻片领导立即召集公路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现场踏勘,挨家挨户听取诉求,逐一列出群众诉求清单和施工整改清单。他们反复做涉事农户的思想工作,同时督促施工方按标准完成改造。经过一番努力,路通了,灯亮了。村民们将一面写有“情系群众办实事,修路造福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镇政府时,一位老大爷拉着干部的手说:“这条路,修到了我们心坎上。”

2026年3月,网格员入户走访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村级主动出击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时

各村、社区充分发挥“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综治专干、村医、小组长等人员熟悉情况、走访方便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风险每日摸排,全面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排查,变坐等调解为上门化解,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同时,积极借助驻村民辅警、“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因地制宜,在凉亭、竹林、院坝等“评理说事点”开展矛盾纠纷调解,通过面对面沟通,融通情理法纪,把来龙去脉讲清楚、说明白,求得定分止争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案结心结、事了人和”。

今年3月,下坝社区网格员在走访中接到村民吴某的反映:邻居朱某占用自家场坝修建院墙,旧怨未解,新争又起。网格员第一时间上门安抚双方情绪;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通过查阅宅基地原始档案厘清权属关系,并走访周边邻里固定证人证言;评理说事员说道理、讲情理、论法理,帮助当事双方放下包袱、化开心结。最终,两家各退一步:朱某同意拆除占建院墙,吴某也不再在此范围内停车或堆放物品,双方同意共同维护场坝使用权。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在村级“前哨”的主动介入下就此平息。

“有矛盾,就去综治中心;有难题,干部比你还急。”这句话,如今已成为长梁镇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

从“群众跑断腿”到干部主动上门,从“矛盾上行”到就地化解,长梁镇坚持三级调处,“一把手”亲自抓,明确镇、片区、村(社区)职能定位,健全多元调解机制,有机整合部门资源,实现“三级协作、优势互补、体系作战”,确保矛盾纠纷从受理到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曾经分散的力量被拧成一股绳,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在了长梁镇的田间地头,也写进了百姓的心坎。(湖北省建始县委政法委员会 郭晓亮 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 龙航)(本文图片由长梁镇综治中心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6月下(总第228期)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