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调解一次化解纠纷

2026年4月14日,席粉红在调解一起赡养案件(孟津法院  供图)

作为一名退休的老法官,我本以为会在悠闲时光中度过晚年,却没想到退休后的日子比在岗时还要忙碌充实。当法庭邀请我担任特邀调解员时,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几十年与法律打交道,让我对化解矛盾、维护公正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能继续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我而言,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种价值的延续。

前不久,我接到了一起棘手的离婚纠纷调解任务。刚拿到案件材料时,我就察觉到事情不简单:双方当事人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分歧巨大,对立情绪更是严重到见面就吵的地步。法庭同事告诉我,这起案件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真正化解矛盾,还可能让两个家庭彻底反目,甚至引发新的纠纷。正是考虑到这些,法庭才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让我这个退休老法官来试试“柔性调解”。

第一次见到双方当事人时,现场的紧张气氛几乎让人喘不过气。女方情绪激动,不停地指责男方不负责任;男方则一脸委屈,反复强调自己的付出。两人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肯退让。眼看就要爆发激烈冲突,我赶紧示意双方冷静下来。接下来,我没有急着谈法律,也没有评判谁对谁错,而是像拉家常一样,问起了他们当初相识相恋的过程。

“当初你们能走到一起,肯定是有感情基础的。现在走到这一步,想必双方心里都不好受。”我放缓语气,慢慢引导他们回忆婚姻中温暖的片段。起初,两人还带着抵触情绪,不愿多谈,但随着我的话逐渐深入,他们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语气也缓和了许多。我知道,调解的第一步——打开心结,已经有了初步成效。

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我才开始切入正题。结合几十年的审判经验,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们分析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兼顾公平合理,更要考虑双方未来的生活。”我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化的案例,一一拆解给他们听,同时详细分析了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如果走判决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因为一方不服而上诉,陷入长期的诉讼拉锯战,最后两败俱伤;而调解则可以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灵活分割财产,既节省时间,也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彼此的伤害。”

在分析过程中,我特别注意观察双方的反应,根据他们的态度调整沟通策略。针对女方担心的财产分割不公问题,我逐一核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耐心核算各项财产的价值,提出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对于男方顾虑的后续履行问题,我主动提出由法庭见证,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当场履行,消除他的后顾之忧。

让我欣慰的是,经过大半天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了对立情绪,认可了我提出的方案:女方一次性支付男方10万元财产补偿款,其中6万元当场支付,余款4万元当晚付清。当女方将6万元转账到男方手机上时,我能明显感受到两人脸上的阴霾散去了不少。男方握着我的手说:“席法官,谢谢您,您这么一说,我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也明白了什么是公平合理。”女方也红着眼眶说:“虽然婚姻走到了尽头,但能这样和平解决,也算是给这段感情一个体面的交代。”

看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我心里满是感慨。这起纠纷能在一天之内圆满落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关键在于调解过程中既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又充满了人情味。作为退休法官,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有着丰富的审判阅历和深厚的调解功底,懂得如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释法律,用真诚的态度打动当事人,让他们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更让我觉得有意义的是,这起案件实现了“当场履行”。在我的见证和督促下,调解协议达成后,款项即时到账,避免了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杜绝了“案结事未了”的难题。这不仅让当事人真正实现了“一次性解决纠纷”,不用再为后续执行费心费力,也大幅减轻了法庭的执行压力。这正是“实质化解矛盾”的生动体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席粉红)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6月下(总第228期)履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