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这是原告让我们转交的锦旗,说一定要代他向法官表达谢意。”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委托代理律师送来锦旗。

老城人民法庭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减免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该案中,原告受被告雇请提供劳务。2024年某日,原告接到返工通知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工地,途中意外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多发肋骨骨折等多处损伤,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一处二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扣除被告已支付的医疗费后,原告就后续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赔偿事宜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澄迈法院老城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查材料时了解到,原告重伤后彻底丧失经济收入来源,其配偶亦身患重症,全家无稳定经济来源,已被社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法官主动告知原告司法救助申请权利,并指导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收到书面申请后,澄迈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审查核准后依法全额免除原告诉讼费用。

考虑到该案原告伤残等级高,涉案标的大,原被告双方矛盾较为尖锐等方面,承办法官认为一纸判决难以真正化解心结,故秉持“调解优先、情理法相融”的办案思路,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紧扣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剖析法律责任,厘清双方责任边界,并解读伤残等级应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式,围绕赔偿数额、履行期限等关键问题,积极引导双方理性评估,在法律框架内寻找纠纷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从情感层面出发,向被告讲述原告家庭举步维艰的真实困境,也向原告阐明被告积极赔付的意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各项赔偿款共计98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沉甸甸的认可。今后,澄迈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涉民生、涉弱势群体等纠纷,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期盼,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杨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