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明律师: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韩国明律师: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韩国明律师

本报记者 钟玉珍

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韩国明迎来了职业生涯中的光荣时刻——他被中共银川市委员会授予“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被中共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这两项沉甸甸的荣誉,是对他个人忠诚履职、将党建深度融入律师事业的充分肯定。

有着16年党龄的韩国明始终把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的律师作为执业理念。他深刻认识到,党员律师的身份不仅意味着专业素养,更代表着政治责任,只有将党的建设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才能确保律师队伍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以党务之“红”带动行业之“专”。2024年,宁夏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委员会,韩国明通过竞聘上岗,担任该委员会副主任和银川律协该委员会主任。

任职以来,韩国明协助行业党委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参与宁夏律师行业四十年发展“光影记忆”影像回顾展党建板块文稿撰写;策划“厚植家国情怀、彰显时代担当”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学思践悟铸同心 法治先锋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如果说党建工作是“软实力”,那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则是“硬骨头”。2017年7月,宁夏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韩国明主动请缨、积极参与。让他印象最深的是参与的张某某信访案。该案历时5年多,遗留问题复杂,最终得到妥善化解。

张某某原系某国有企业职工,1990年退休时为高级工程师、主任科员身份。1993年工资改革时,张某某按技术职称是高级工程师,按行政职务是主任科员,单位按行政职务主任科员增加了退休费并套改了工资。后张某某以工资套改就低未就高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韩国明接手案件后,考虑到张某某年事已高,于是多次登门讲法析理、疏导心结,同时走访法院、人社部门、街道社区了解案情,前往档案馆查阅政策文件,邀请专家、教授出具法律意见书,最终促使法院撤销了不当判决,并通过开展困难救助给予当事人补偿,当事人息诉罢访。

韩国明参与化解的信访案件,有长达十几年的,也有当事人为90多岁高龄的……针对这种情况,他用心用情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多年来成功化解1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他撰写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的“354”工作法,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

跨越山海,在祖国大地上播种法治。韩国明积极响应“闽宁协作”号召,将目光投向了闽宁镇的教育帮扶,担任闽宁第二中学法治辅导员,捐赠法律图书设立“善知书苑”,精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执业以来,他带领本所律师开展“善知善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带头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基层法庭值班;担任社区法律顾问,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带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讲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治理。

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有温度的力量。韩国明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他深知,办案的过程,就是一次次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的过程。作为新时代的人民律师,既要能在法庭上手持法律利剑捍卫公平,也要能俯身大地播撒法治阳光——走进社区、乡村、企业,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心中有党、肩上有责,才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韩国明以忠诚铸魂、专业立身、奉献为荣,努力守护公平正义,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律师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