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检察以正反典型讲评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荆州检察以正反典型讲评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这句话不能只挂在墙上,更要刻在心里!”7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内气氛凝重,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暨典型案例讲评会上,讲评人的话语掷地有声。台下百余名干警屏息凝神,经历了一场触及灵魂的“质量洗礼”。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纵深推进“铸政治忠诚、办精品案件、育业务精兵”活动,荆州市检察院专门组织此次讲评会,旨在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促干”,倒逼案件质量提升。荆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莉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山权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荆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数据画像”方式,通报了全市不批准逮捕案件专项检查评查情况,用详实的数据剖析了当前办案中的突出问题,为全体干警敲响了警钟。

在反面典型案例讲评环节,会议直击痛点,充满了“辣味”。荆州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以伍某桥、伍某权等21人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案为镜鉴,重大犯罪检察部以文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为样本,抽丝剥茧,逐一揭开“病灶”:程序意识缺位、审批流程不规范、证据审查不严谨、监督履职不充分,“重配合、轻监督”的观念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是能力不足,而是责任心缺失。”讲评人一语中的,不留情面的自我检视令不少干警直冒冷汗。

反面为镜,正面为标。如果说反面案例带来的是“刺痛”,正面案例带来的则是“触动”。沙市区检察院分享了吴某军、王某等6人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该院从“生产、运输、处置”全链条发力,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成功破解“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困局,走出了一条“生态修复+企业治理”的双赢之路。洪湖市检察院讲述了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例,依托“穿透式审查”开展专项监督,敏锐地从一份普通执行异议中捕捉到类案线索,最终为国家挽回损失3800余万元,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果。

“沙市区院的经验告诉我们,办案不仅要看法律效果,更要看社会效果;洪湖市院的案例启示我们,‘求极致’的精神能挖出真金。”荆州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在点评中,将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一一提炼,引导干警感悟“如我在诉”的情怀与“求极致”的专业精神。

受王莉检察长委托,何山权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案件质量不仅是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作风问题、公信力问题。他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思想自觉;二要拉高标杆、追求极致,树立“办精品案”的鲜明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以“求极致”的精神打磨每一个细节;三要着眼长效、常抓不懈,持续营造“质量为王”的浓厚氛围,把学习培训抓紧抓实,把制度机制落实落地,把讲评成果用足用好。

“以前总觉得瑕疵案件离自己很远,今天才发现,细节失守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一名青年干警在会后感慨道,“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准典型案例’来办,应该成为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的职业自觉。”

据悉,下一步,荆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讲评会为契机,持续强化案件质量建设,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讲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云飞 谭欣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