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公安局:“萌宠”接连驾到!警民合力守护“蓝天精灵”

新疆沙湾市公安局:“萌宠”接连驾到!警民合力守护“蓝天精灵”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接连发生多起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事。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到“三有”保护动物大杜鹃幼鸟,沙湾公安民警与群众合力上演了一场场“生命接力”,生动描绘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6月24日,博尔通古乡派出所接到辖区粮站工作人员求助,称院内发现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大鸟”,蜷缩角落、精神萎靡,疑似受伤无法飞行。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其一只爪子有明显伤痕,初步判断为伤情导致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小心将其转移安置,仔细检查伤情并临时看护,同时第一时间联系环食药侦大队进行移交。目前,这只雕鸮已在宠物诊所接受专业治疗,待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自然。

6月25日,沙湾市公安局书香街道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6月25日,书香街道派出所三中便民警务站在巡逻至三角公园附近时,发现草坪上一只貌似猫头鹰的鸟滞留原地、行动迟缓。经初步观察判断,该鸟同样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疑似受伤且受惊过度,已丧失自主觅食和迁徙能力。现场民警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和车辆,避免噪音和干扰对其造成二次惊吓或伤害,随后将雕鸮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联系沙湾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目前,该雕鸮已被送往专业机构进行科学救治与妥善安置,待其恢复健康后将放归自然。

6月28日,安集海镇派出所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大杜鹃。

6月28日,安集海镇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发现一只无明显外伤但身体虚弱、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民警到场辨认,确认其为大杜鹃幼鸟(俗称布谷鸟),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所内临时安置,并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观察和专业救治。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每一次的暖心救助,都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生动注脚。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若遇受伤或受困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警方或专业救助机构,切勿擅自接触或投喂,共同为守护生物多样性贡献一份力量。(岳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