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毒品犯罪 深化综合治理——贵阳中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严打毒品犯罪 深化综合治理——贵阳中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6年6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过去一年贵阳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和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解读当前本地涉毒犯罪新形势、新特点,发布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凝聚全民禁毒共识。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饶红焰介绍2025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毒品案件审判、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付凤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贵阳贵安禁毒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禁毒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打击毒品犯罪。一是筑牢政治根基,强化统筹发力,推动全市法院禁毒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巩固拓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统筹谋划、深入具体抓实全市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和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从严惩治,高质效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025年7月以来,全市法院紧扣禁毒攻坚重点,打击重点犯罪、规范量刑裁量、精准适用刑罚,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79件245人,审结149件191人。三是深耕普法阵地,创新宣传载体,全力营造禁毒宣传浓厚氛围。2026年6月,开展集中宣判活动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旁听毒品案件审理6次;开展禁毒宣讲11场次,覆盖3000余人;依托法治副校长等机制,扩大禁毒宣传“八进”覆盖面;依托新媒体平台,结合节日节点常态化推送禁毒短视频、典型案例、普法图文,打造轻量化、传播广的普法内容,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发布会上,市法院发布3件典型案例,涉及贩卖、运输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刑罚威慑功能,形成有力震慑。

案例一:郭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依法从严惩处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郭某某多次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综合其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不适宜对其宣告缓刑,依法对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该案裁判有效震慑了为未成年人吸毒提供场所的犯罪行为,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同时警示社会严守禁毒底线,筑牢青少年防毒法治屏障。

案例二:韦某某贩卖毒品、赵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依法惩处未成年人贩卖麻精药品行为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韦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禁制,贩卖毒品依托咪酯,被告人赵某某容留多人在其住所吸食毒品,两人作案时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综合两人犯罪事实、从轻情节,依法对韦某某、赵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该案裁判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及未成年人自身实施毒品犯罪“双向保护、精准施策”的立场,阻断毒品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传播链条,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例三:吴某贩卖毒品案——明知系国家管制麻醉药品羟考酮仍非法贩卖牟利的,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吴某在明知羟考酮系管制药品的情况下,仍以贩养吸、小额牟利,综合其犯罪事实、从轻情节,依法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本案裁判严格落实了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司法导向,明确了无论贩卖数量多少、牟利金额高低,非法贩卖管制麻精药品也将受到刑事追责的司法规则,破除了“少量贩卖麻精药品不涉罪”的认知误区,同时,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从宽处理,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贵阳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以推进新型毒品治理、未成年人禁毒保护为重点,持续深化禁毒综合治理,为新时代贵阳贵安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