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借款到失联,从和解到再度消失,一笔10万余元的债务,如何在山高路远的牧区找到出口?近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木某一次性全额履行7万余元,这起跨越数年的积案终于画上句号。

案情回顾:一再失信,友谊走到尽头
木某与孙某原系朋友关系。数年前,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孙某借款10万余元且出具了收条,双方口头约定,待秋天卖羊后立即还款。然而,到了约定时间,木某并未如约归还。孙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向裕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木某反复求情,表示确有困难、恳请宽限时日。念及多年友情,孙某同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木某第一次失约。
履行期限届满,木某并未履行义务。孙某向裕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木某偿还部分款项,并再三保证剩余欠款将按期履行。孙某再次选择信任,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是木某第二次失约。
分期履行初期尚属正常,但很快木某再度“人间蒸发”。孙某等待一年后,彻底失去耐心,向裕民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经过:警车巡山、骑马入户,牧区执行没有“盲区”
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面临的首要难题是“人难找”。木某常年居住在牧区,居住地点不固定,通讯信号时有时无,传统查控手段难以奏效。承办法官多次查找,均未获得有效线索。面对这一困境,执行团队决定启动牧区特色执行机制——“警车巡山、骑马入户”。
干警们深入偏远牧道,逐户走访、逐片摸排。同时,承办法官积极联动村队网格员,将查找网络延伸到最基层。另一边,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孙某保持密切沟通,引导其回忆和梳理木某可能的活动范围、亲属关系等关键线索。在多方努力之下,线索逐渐清晰。经过持续摸排和蹲守,执行干警最终成功找到失联已久的木某。
人找到了,但如何让案件真正“了结”,考验的是执行智慧。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木某起初抵触情绪明显。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乃至司法拘留,每一项都将对个人生活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指出孙某数次给予宽限是出于朋友情谊,一再失信不仅透支了友情,更透支了自己的社会信用。
经过多次柔性劝导,木某的态度逐渐转变,抵触情绪得以化解。最终,木某主动筹措资金,一次性全额履行7万余元,这起多年积案得以彻底清零。

法官说法
本案虽为一起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但有几点值得关注:
一、执行和解后再次失信,后果有多严重?
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在执行程序中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此外,多次失信、规避执行的行为,还会被法院依法采取信用惩戒和强制措施,失信成本将不断累加。木某从主动和解到多次失约,最终面临的不仅是全额追偿,更是信用记录上的严重污点。
二、牧区地广人稀,执行如何破局?
牧区执行有其特殊性——居住分散、通讯不畅、交通不便,传统查控手段效果有限。本案中,“警车巡山、骑马入户”不是口号,而是实际工作方式。同时,联动村队网格员、借助基层组织力量查找线索,是破解“人难找”问题的有效路径。申请人积极配合、提供线索,也是案件得以突破的重要因素。
三、强制执行不是只有“强硬”一种方式
法律赋予法院强制执行权,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但在个案执行中,法官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施策。本案面对抵触情绪较强的被执行人,法官坚持释法说理、柔性劝导,最终促成主动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往往出于信任而疏于留存书面凭证。建议大额借款务必出具规范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及方式。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无论身处何处,执行之力终将抵达。(赛力克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