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让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扎根群众心中,近日,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在乡镇公开开庭审理,基层干部、村民代表、相关部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孙某某因在田地上架设粘网导致数十只野生鸟类死亡,经司法鉴定,涉案鸟类含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公诉人结合事实证据,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该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根据孙某某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剖析非法狩猎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呼吁群众践行法律、守护生态。
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结合实际,讲解了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标准及禁猎相关规定,并积极回应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线索举报、生态赔偿等疑问,告知可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线索,引导群众知法守法。
(记者 葛宁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