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拆房到补偿

从拆房到补偿

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个小村庄里,陈某和白某曾是一墙之隔的好邻居,几十年和睦相处,近日却在盖新房时生了嫌隙,最终闹上法庭。

原来,白某未按《房屋扩建协议书》建房,超出协议约定范围。法院判决:拆除房屋二层西南角自南向北超出9米部分以及房屋屋顶上的女儿墙。判决虽下,执行却难。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执行陷入僵局。

姜高华驱车近百公里到山村进行现场调查(朱涛  摄)

案件通过“交叉执行”机制,到了我这里。拿到卷宗后,我意识到,这个执行案件要拆的不仅是砖墙,更是堵在两家心里的“墙”。没等当事人找上门,我便带着法官助理朱涛,驱车近百公里钻进了深山里的小村庄。

第一次走进院子时,两家人甚至不肯同时露面。

“姜法官你看,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就是要拆除他们家的房!”陈某把判决书捧在胸前,像擎着一道护身符。

隔壁院里,白某抚着崭新的墙壁,声音哽咽:“老百姓盖房子不容易,这每一块砖,都是我的心血……怎么能说拆就拆?”

我也没急着跟他们掰扯谁对谁错,只是掏出手机,踩着砖垛爬上脚手架。寒风刮得脸颊生疼也来不及搓手,就这样,我踮着脚从不同角度观察女儿墙的高度和位置,拍下房屋的每个角落,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丈量数据。法官助理在旁边感慨:“这记得太多了!”我心想,可不是么,案子能不能办好,关键得把事实摸透。

多次现场调查和分别谈话后,我心里有了底:单纯依靠强制拆除,不仅执行成本高、风险大,更可能激化矛盾,“案结事不了”。

我决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和解”上,一场跨越数月的暖心沟通就此开始。

“姜法官,我不是不讲理的人,我的权利谁来保障?”陈某愤懑难平。对申请执行人,我细细阐释判决的法理依据,安抚道:“你的合法权利肯定能得到保障,但邻里和睦也得顾着。”

被执行人白某捶墙叹息,“这房子是我大半辈子的积蓄啊!”我知道他半生心血筑一屋的不易,但也耐心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他换位思考。

电话一打就是几十通,有时是午饭时间,有时是晚上八九点。在无数次耐心劝说下,法理的尺子量得公平,情理的桥梁搭得暖心,那堵横亘在两家之间的“心墙”,也悄然松动。

终于有一天,陈某和白某愿意坐在同一张桌子前,脸上虽还有些紧绷,却不再怒目相对。在前期扎实的工作基础上,我拿出一份务实的执行和解协议:将原来的判决转化为支付补偿款15万元。

签字的那一刻,陈某主动伸出手:“其实也不是非要拆房,就是心里憋着一口气。”白某紧紧回握:“之前是我不对,不该违约建房,这钱我给得心甘情愿。”

协议顺利履行,一场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终于在法律框架内得以柔性化解。陈某送来了感谢信,说他感受到判决执行的力度;白某也心服口服,感受到司法化解矛盾的温度。

我想,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一纸文书,它应该有能力让破裂的重新愈合,让走远的重新靠近。如今,再走进那个小村庄,陈某和白某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村口的小路上,偶尔还能看到两人并肩散步的身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姜高华)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6月上(总第227期)履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