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帛易借,信诺难偿,金饰有价,人情无价。近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启动“执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借还金饰引发的纠纷,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的友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夏季,努某因需参加婚礼,向好友李某、王某分别借用金饰11.45克(折价10000元)和33.35克(折价51280.75元),约定一周后归还。但约定期满后,努某迟迟未予返还,导致好友间关系生隙。李某、王某遂诉至法院。经裕民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努某于2026年1月10日前向李某、王某分别支付折价款10000元及46284.44元。然而,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努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2026年5月,李某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裕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经过审核发现案情简单,认为可以执前督促,然后启动“执前调解”。将三方请到法院,耐心倾听,李某和王某委屈于“被欺骗的感觉”,努某坦言“遇到困难一时周转不开”。
见双方各有情绪、气氛紧张,工作人员没有直接插话评判对错,而是先缓和现场氛围。待众人情绪稍稍平复,才开始逐一沟通、耐心劝解。
工作人员逐条梳理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地向努某讲明利害:“之前你们已经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这份文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如果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正式启动强制执行后,不仅会依法冻结、划拨你的个人财产,你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借贷、日常消费都会受到严格限制,个人信誉也会受到极大影响。”
讲清法律后果后,工作人员又转而从多年情谊入手,反复开导双方:“你们几个人相识相交这么多年,一路走来情谊难得。当初愿意出借贵重金饰,足以见得彼此信任,千万别因为这一笔钱款、一桩小事,让多年的朋友彻底走散,得不偿失啊。”
为了解开双方的心结,工作人员来回在三方之间沟通劝说,一边劝说李某、王某体谅对方当下的难处,多给一份包容;一边反复叮嘱努某要正视问题、信守承诺,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友情。一来二去,几番推心置腹的交谈下来,调解室里的火药味渐渐消散。
努某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满脸愧疚地说道:“是我言而无信,辜负了两位朋友的信任,也给法院工作人员添了麻烦,我知道错了。”话音刚落,他立刻拿出手机,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将总计56284.44元的全部款项,一分不少转给了李某和王某。
钱款当场结清,李某、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随后努某主动起身,走到两位好友面前诚恳道歉。看着努某真心悔改的模样,李某和王某也放下了心中的芥蒂,三人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僵持许久的矛盾就此化解,曾经出现裂痕的友情,终于重回如初。
这起案件虽小却是裕民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善用执前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生动写照。正如当事人所说:“感谢法院,不仅帮我追回了欠款,更帮我找回了曾经最好的朋友。”
裕民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执前调解”这一前置性、疏导性纠纷化解机制,善意文明促执行,化纠纷,在维护法律权威与司法公信力的同时,致力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热依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