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司法局切尔克齐司法所快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新疆阿勒泰市司法局切尔克齐司法所快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月16日,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司法局切尔克齐司法所依托“警调对接”联动机制,在接到派出所警情推送后,迅速介入一起因外来养蜂车辆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切尔克齐司法所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优势,从受理到化解仅用不到一天时间,促成案结事了,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当日上午,福海县切尔克齐康格村村民阿某焦急向派出所及司法所反映,其三名外孙在路边等候校车时,被外省来乡养蜂人员邓某货车上散逸的蜜蜂蜇伤。孩子们面部及手臂红肿疼痛,当日无法正常上课,需阿某全天在家照料,不仅产生医疗费用,还耽误其无法正常务工。接警后,派出所先行稳控现场并将该民生诉求移交司法所。

切尔克齐司法所接手后坚持“民生无小事”的原则,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工作人员一方面安抚阿某情绪,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及诉求;另一方面第一时间联系养蜂人邓某。考虑到正值农忙时节,且受伤孩子正在进行治疗,司法所当即约定双方于当天下午到所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首先向邓某阐明了其作为管理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工作人员也引导阿某换位思考,考虑到邓某来乡创业不易,且事发具有一定偶发性,希望其在赔偿金额上保持理性。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与情感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除。邓某对孩子们受伤的事实表示歉意,并认可了赔偿责任的划分;阿某也对调解方案表示了理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邓某一次性赔偿三名儿童医疗费及阿某误工费共计2000元。随着邓某手机转账完成支付,这起因“小蜜蜂”引发的纠纷在24小时内实现“当日受理、当日调处、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基层司法所“抓早抓小、即发即调”的工作效能。针对辖区内外来人口增多、流动性大的特点,新疆阿勒泰市司法局切尔克齐司法所通过“即时受理、当日调处、当场履行”的闭环模式,既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外来经营者的正常生产秩序,用最快速度消除了安全隐患,修复了社会关系,有力维护了辖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李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