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综治中心坚持源头治理、前端化解工作理念,通过法理结合、温情调解,成功调处一起劳务合作运费及代垫货款拖欠纠纷,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2022年,张某聘用沈某使用翻斗车承运江沙,合作期间沈某还代为垫付了部分江沙采购款项。双方完成业务对账后,张某在2023年5月31日出具书面欠据,确认拖欠沈某运费及垫付沙款共计80665元。立下欠据后,张某分次累计偿还欠款50000元,余下30665元尾款长期拖欠未付,沈某多次私下催讨无果。为依法索要欠款,沈某前往属地综治中心提交调解申请。

综治中心受理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指派调解工作人员牵头处置,主动联络张某、沈某两名当事人,逐项核实合作用工、拉沙垫资、还款对账等全部事实,调取涉案欠据、付款转账记录等关键凭证,精准锁定剩余欠款数额。工作人员综合案情研判,双方原本是长期劳务合作关系,纠纷仅因尾款拖欠而起,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实质矛盾,遂确定优先采用人民调解模式化解争端。调解员采取分开约谈的方式开展工作,一边向张某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约、债务清偿的法律条文,明确亲笔出具的欠据具备法律效力,欠款人理应履行付款义务;一边耐心安抚沈某的焦躁情绪,引导其摒弃非理性维权方式,依托正规调解渠道主张自身权益。经过多轮融法理、讲人情的耐心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约定:张某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30665元,沈某自愿舍弃其余额外诉求,二人现场签订规范调解协议,这场欠款纠纷圆满办结。
此次纠纷依托综治调解渠道就地化解,既帮助沈某足额追回拖欠款项、缓解经济负担,也让张某接受普法教育,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经营理念,有效杜绝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通过综治前端调处,提前消除了潜在信访风险,夯实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根基,持续增强辖区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优先选择综治调解等便民途径化解矛盾,切实筑牢辖区平安稳定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