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司法局和什力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管护费用纠纷

新疆库尔勒市司法局和什力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管护费用纠纷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期,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司法局和什力克司法所联合乡金牌调解员、萨依力克村村委会主任妥善处置一起久调未决的棉田管护费用合同纠纷,保障涉农主体合法权益,维护辖区农业生产秩序稳定。

村民张某经营447亩棉田,此前与阿某签订棉田管护协议,约定由阿某负责灌溉、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服务期限至当年九月,管护费按每亩200元结算。管护期间,张某巡查发现棉田杂草清理不彻底、病虫防治滞后、水肥管控不当,棉花长势较差,认为阿某管理敷衍、履职不力,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仅愿意按每亩80元结算费用。

阿某不予认同,认为自己持续投入人力开展田间作业,少量瑕疵不能大幅扣减酬劳,坚持按每亩200元计费。双方分歧巨大、争执不断。村委会先行介入调解,派出所跟进调解,历经多轮调解,双方始终不肯让步,纠纷长期僵持,既扰乱双方生产生活,也影响村内和谐氛围。

纠纷移交和什力克司法所后,司法所迅速组建调解工作组,联合乡金牌人民调解员、属地村主任共同开展调处工作。

一是核查事实,明晰法律边界。工作人员仔细查阅管护合同,实地查看棉田管护现状,走访周边农户摸清本地管护用工标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释法明理,明确阿某管护存在瑕疵,张某可合理调整报酬;张某单方解约,也需对已产生的劳务付出予以合理补偿,厘清双方责任。

二是分谈疏导,缓和对立情绪。采用背靠背沟通模式,劝说张某体谅阿某劳务付出,不宜过度压低费用;同时向阿某说明管护疏漏造成种植损失,全额索要报酬不合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平复对立情绪。

三是居中斡旋,敲定折中方案。结合管护效果、农户损失、劳务成本与市场行情反复协商,几经沟通,双方自愿让步,确定管护费按每亩90元结算。

经核算,447亩棉田管护总费用为40230元。此前张某已先期向阿某支付管护费用13800元,本次现场另行结清剩余款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金牌调解员、村主任共同见证下,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款项结清后纠纷彻底终结。张某当场全额付清26430元,阿某确认收款无误,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本次纠纷妥善处置,凸显“司法所+金牌调解员+村委会”多元联调机制的实效。下一步,和什力克司法所紧盯农田管护、土地流转等涉农高发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调解,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持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户、务工人员规范签约、依规履约,从源头减少合同矛盾,稳固乡村治理格局,助推棉花特色产业良性发展。(全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