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络借贷渠道便捷多样,部分群众因法律认知不足,误以为卸载贷款软件、更换联系方式即可逃避还款义务,由此引发多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近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小额借款纠纷案件,通过普法释法、居中协调,高效化解当事人矛盾,切实维护金融秩序与社会诚信。
本案中,被告郑某通过某网络贷款APP借款2500元,款项到账并消费后,其错误认为卸载借贷软件、更换手机号码即可免除债务,不仅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还刻意切断与贷款平台的联系,心存侥幸规避还款。贷款平台多次催收无果后,依法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郑某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郑某的认知误区开展精准普法,明确告知其合法合规的网络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个人还款义务属于法定责任,不会因卸载软件、变更联系方式而消灭。同时,法官详细释明逾期逃债的法律后果,告知其逃避债务不仅构成合同违约,会产生额外逾期费用、造成个人征信受损,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强制执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法官耐心调解与普法引导,郑某彻底认清自身认知偏差与行为过错,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还款责任。结合郑某实际经济状况,博乐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郑某于两个月内分期还清全部借款,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本案的妥善调处,快速化解小额金融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了金融市场有序运行。下一步,博乐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依托各类涉金融案件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诚信借贷、守法履约的法治理念,摒弃侥幸心理、杜绝恶意逃债,自觉守护个人征信,共同营造守法诚信、安全有序的金融法治环境。(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