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神操作!偷东西用电动车抵押,两天后竟偷骑走

浙江青田:神操作!偷东西用电动车抵押,两天后竟偷骑走

你以为偷东西被抓,赔钱走人就结束了?不,这位女子的操作,连办案民警都直呼“离谱”。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发生了一起剧情堪比“碟中谍”的连环案。6月初,当地某超市老板张先生(化名)报警称,店里又抓到了一个小偷。奇怪的是,他一开口就直接报出了嫌疑人的名字:“是刘某偷的!”

这一反常细节引起了民警罗刚的警觉:一般人哪能一眼认出小偷是谁?这里面肯定有故事。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连环案”浮出水面。

时间倒回几天前。5月底,刘某在这家超市偷牛肉、鸡胸肉、雪糕等零食时,被店员逮了个正着。按照常理,超市应直接报警,但这次双方选择了“私了”:刘某痛哭流涕表示愿意赔钱,超市老板心一软,答应不报警。不过,老板留了个心眼——让刘某把电动车留下当抵押,并写下一张写有身份信息和赔偿金额的保证书。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了结了。可谁能想到,两天后,刘某越想越不对劲。她觉得自己偷的不过是些小零食,价值不高,超市提出的赔偿金额太高了,根本不想赔。怎么办?

她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偷回自己的电动车!

趁着超市员工不注意,刘某偷偷溜回停车处,骑上那辆作为抵押物的电动车,一溜烟跑了。她天真地以为,只要车拿回来了,这笔账就可以“一笔勾销”。

超市老板发现电动车被“偷”后,气得直接报了警——这才有了开头那通直接报出名字的电话。

警方很快将刘某抓获。面对民警,她委屈地辩解:“我偷的东西不值几个钱,他们让我赔那么多,我实在拿不出来……”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为了几十块钱的小商品,最终搭上了自己的自由和信誉,这笔账,怎么算都是血亏。(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