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6月12日,吴忠市召开《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条例》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刚性举措及惠民利好。据悉,该《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从政策驱动、示范攻坚,正式迈入法治化、常态化的全新阶段。

示范攻坚成效显著 规章升格补齐短板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2023年6月,吴忠市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示范建设以来,全市累计实施海绵项目92个,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65.4%,黑臭水体全部清零;市区95个小区完成海绵化改造,建成区可透水面积占比提至48%以上。随着全域建设持续推进,为解决管控不严、重建轻养、刚性约束不足等短板,吴忠市将原有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高位阶立法固化建设成果、破解治理难题。
三层抓手刚性约束 全域规范系统治理
《条例》共二十八条,按照“基础设定—建设实施—后续保障—监督问责”逻辑布局,针对住宅小区、城市道路等八类重点项目制定差异化建设标准,刚性落实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和建设四同步要求。针对内涝与干旱双重治理难题,《条例》设置三层刚性抓手:源头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强制纳入项目规划条件;中端明确政府、社会投资项目在可研初设、施工图阶段编制海绵专章专篇;末端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改造传统直排模式,打通城市管网与河湖湿地连通体系,恢复自然调蓄能力。
分类确权厘清责任 严管重罚保障运维
针对群众关注的设施管护难题,《条例》明确刚性管护机制,实行分类确权管理,对公共设施、政企合作项目、住宅小区、无主设施均明确专属管护主体,杜绝推诿缺位。要求管护单位常态化巡查养护,极端天气强化巡检维护。同时,明令禁止擅自占用、改动、损毁海绵设施,对违规单位最高处罚10万元、个人最高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提升违法成本。
明晰规范赋能产业 惠民利民共建共享
《条例》同步赋能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对企业,明晰建设规范,设立特殊项目豁免清单减轻负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维;对市民,优化公园绿地、滨水空间,推进雨水和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同时,《条例》赋予公众监督权,市民可劝阻、举报破坏海绵设施行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从政府单向推进转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事业。
下一步,吴忠市将扎实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强化常态化监督执法,全方位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运维、管理全链条,以法治筑牢城市水安全屏障,持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通讯员 逯晓蓓 杨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