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相聚、小酌助兴,本是生活乐事,可一旦贪杯醉酒,酒后失态极易惹祸上身。近日,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酒后伤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一日晚间,小王(化名)与朋友饮酒后途经小张(化名)经营的餐馆时,举止失范,随意在餐馆门口区域小便。该不文明行为恰好被小张发现,小张当即上前制止,并与小王等人发生言语争执。
争执过程中,小王朋友小谢(化名)情绪失控,抬手扇了小张一巴掌,造成小张受伤入院治疗。事后,小张将小谢诉至额敏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各项损失合计9018.45元。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并无深层积怨,此次纠纷主要因酒后情绪失控所致,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耐心厘清案件权责,释明打人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法律后果,同时情理相融劝导双方以和为贵,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结合的耐心疏导下,小谢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与小张达成调解协议:由小谢赔付小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各项损失3000元。小谢当庭履行支付义务,一场因酒后伤人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醉酒不能成为打人免责理由。酒精从来不是任性妄为的“挡箭牌”,饮酒后更应约束自身言行,切勿因一时冲动引发冲突。一旦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遇事冷静协商,切勿动手。遇到随地小便、吵闹滋事等不文明行为,优先劝阻、报警留存证据,切勿互相辱骂、动手互殴,避免小纠纷演变成侵权纠纷。
人身受损及时维权。遭遇殴打受伤后,保留好就医票据、报警记录、聊天录音等证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依法维护自身身体健康权益。(冯建芸 李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