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本土“乌伦古经验”,坚持抓早抓小、就地解纷,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靠前调解,妥善处置了一起耕地除草劳务薪资纠纷,既公平维护了雇主与务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以调解筑牢了乡村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6月7日,某村村民木某雇佣巩某等4名务工人员开展耕地除草作业,双方口头约定务工人员每日劳作10小时,预计2天完工,劳务报酬按每人每天280元核算。6月8日,为加快作业进度,经双方协商新增两名务工人员,共计6人参与除草,薪酬标准保持不变,务工期间雇主木某统一提供务工人员午餐,并承担田间驱蚊相关开支。当日下午,巩某一行人提前3小时完成既定地块除草任务准备收工,木某却提出当日工时未达约定时长,要求众人转战另一地块补足工时。务工人员则认为属于按地块包工作业,完成约定任务便可结束劳作,一方主张按工时结算、一方认定按地块完工交付,双方分歧争执不下,随后一同前往阔克阿尕什乡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为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综治中心调解员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情理相融的原则,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调解员向木某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巩某等人实际已满足相应工时要求。同时,调解员也向巩某等人说明,木某自愿承担了伙食费和药剂费,且双方最初并未就“包工”作出明确约定。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通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本次两日务工全额劳务工资共计2800元,巩某等同意木某扣除6月7日4人午餐费48元、6月8日6人午餐费72元及驱蚊药剂费12元,合计132元,最终结算劳务工资2668元。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
下一步,福海县阔克阿尕什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将持续抓实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紧盯劳务用工、邻里相处、土地生产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普法宣传、纠纷调处,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乡村发展环境。(萨依兰古丽·阿西木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