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组织法 提升治理法治化

学好用好组织法 提升治理法治化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社区“两委”成员履职能力,由中共灵武市委社会工作部主办的“灵武市社区‘两委’成员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在灵武市委党校开班。本次培训特邀宁夏大学朱爱农教授,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专题讲座,旨在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的立法实施。自1989年颁布以来,该法于2018年做过个别修改。30多年来,其对加强居民委员会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展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历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面貌日新月异,现行法律已逐渐显现出与时代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之处。为回应现实需求,2025年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新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当天的专题讲座中,朱爱农教授以“学好用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题,从“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民主机制、明晰职责边界、强化保障监督”四大核心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历时三个小时的授课中,朱教授语言幽默生动,坚持以问题为先导,引导学员提出当前社区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并运用新法规则结合具体社区工作案例进行剖析解答。

这种互动式、案例式的教学方法极大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现场互动频繁、气氛热烈。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授课既是一次对日常工作的重温与梳理,又是一次寻找解决问题法律规则的探索,更是对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认知的全面升华。

参训学员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所学所悟带回到社区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开阔工作思路、凝聚奋进力量,切实将社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的保障下把社会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不断推动灵武市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

(灵武市委党校 周荣 通讯员 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