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公安局依托生态警务站一天救助2只野生动物

新疆尼勒克县公安局依托生态警务站一天救助2只野生动物

为扎实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切实守护辖区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平衡,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公安局依托生态警务工作站联动处置机制,6月5日一天内救助2只野生动物。

6月5日10时许,尼勒克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尼勒克县省道315线吉林台收费站附件发现一只受伤的鸟。

民警抵达现场后仔细查验受伤的鸟,发现该鸟翅膀受伤严重无法自主飞行,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鸢。民警佩戴防护手套稳妥收容黑鸢,详细记录受伤位置、体征信息,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救护人员,将黑鸢移交专业机构进行救治,待康复达标后野外放生。

同日11时许,尼勒克县公安局加哈乌拉斯台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农田地供水阀门井内掉入一只野生动物,无法自行脱困。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县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前往救援,经民警现场辨认,被困动物为狗獾,属于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由于供水阀门井较深,且狗獾受困受惊、性情警惕凶猛,盲目施救易造成动物受伤和人员危险。民警随即制定稳妥救援方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借助专业救援工具,小心翼翼成功将狗獾从井中安全救出。经现场仔细检查,被困狗獾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平稳,民警就地将其放归大自然。

公安部门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在野外、省道沿线若发现受伤、被困的野生保护动物,不要私自捕捉、随意处置,防止造成动物二次受伤,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杨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