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假保险”的案件,为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警惕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伪装成保险的陷阱。
低价“保险”坑倒车主
2025年3月,货车车主李先生接到自称“车险专员”的推销电话,对方热情报出10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险,优惠价只要三千余元,比其他保险公司便宜一大截。李先生明确表示要买“保险”,并多次追问是哪家保险公司,销售斩钉截铁地回答是某大型保险公司。李先生付款后收到一份《机动车商业安全保障单》,该保障单印有某汽车服务公司Logo、盖有公司印章等,与销售声称保险公司的保险单高度相似,李先生没多想,就把它当成了普通保险。

然而,意外发生了。2025年3月29日,李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交警认定李先生负全责,被追尾车辆产生维修费34700元。事故发生后,李先生联系理赔经理,对方虽答复“会处理”,但却一拖再拖,最终李先生不得不自行支付了维修费。此时他才发现,自己买的根本不是保险,而是一种叫“交通安全保障”的服务。
据了解,案涉汽车服务公司与李先生签订的保障单属于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并非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其长期偿付能力缺乏保障,在面临大额或集中赔付时,极易出现拖延、拒赔甚至公司“跑路”的风险。在赔付特点上,交通安全统筹合同通常不具有保险合同的直接赔付功能。受害人一般不能直接起诉统筹公司索赔,而需先由侵权方赔偿,再由侵权方向统筹公司依据合同追偿,流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已联合发文明确,交通安全统筹仅面向运输企业自有车辆,相关业务运营单位在介绍时不得将其宣传为保险。

对此,李先生表示不满,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是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该公司推销人员明知李先生要购买保险,却以保险字样沟通购保事宜,支付费用后才提供保障单,且未告知这是统筹服务合同,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保障单,公司向李先生退还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警惕“假保险”陷阱
在这里提醒广大车主,务必认清机动车统筹与正规保险的区别。正规车险由保险公司承保,受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有严格资金监管和成熟理赔体系;而统筹服务多由汽车服务公司推出,无保险资质、无资金监管、理赔无保障。
车主在投保时,要警惕“低价高保额”陷阱,选择正规保险公司,通过官方渠道投保,核实公司是否有保险经营资质,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辞,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拒绝“口头承诺”,留存聊天记录、交费凭证等证据。若发现误买统筹服务,应主动与服务商沟通退款,协商不成,务必于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诉请撤销合同,借助法律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