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巧用执行和解,守民生底线,护企业发展

内蒙古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巧用执行和解,守民生底线,护企业发展

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在办理邢某某与察右中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兼顾申请执行人劳务受害求偿的民生权益与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经营发展需求,针对被执行人暂无一次性足额履行能力、非恶意规避执行的情形,立足案件实际,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通过分期履行等柔性执行方式,既保障受害劳动者及时获偿、守住民生司法底线,又避免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影响企业存续经营,彰显司法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邢某某与察右中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全面梳理案件案情进行查控,了解到某物业公司为小型民营企业,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大额资产,银行账户仅有零星存款,公司正常运营依赖小区物业费收入,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暂无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款的能力。若法院直接采取冻结全部账户等强制措施,可能导致物业公司经营停滞、员工失业,其服务小区权益受损,不仅不利于债权实现,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的理念,平衡申请执行人健康权与被执行企业经营发展权益,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告知其若长期拖欠赔偿款,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影响企业信用及后续经营,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详细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与金额;另一方面,耐心倾听邢某某的诉求,解释企业当前实际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寻求双赢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在被执行人先行给付5000元赔偿款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精准把握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办案尺度,在严守法律底线、保障群众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柔性高效的执行举措,既守护群众民生福祉,又护航辖区企业稳健发展,实现法理相融、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贾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