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江苏3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消息,为了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家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江苏有3家法庭入选。

3家法庭分别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小营人民法庭。

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为例,该法庭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地处南京近郊,扎根基层热土。近年来,该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形成“五和促振兴”实施路径,服务乡村高质量发展,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探索形成的指导调解“育苗工作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