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下花桥法庭被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官宣!下花桥法庭被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为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经全面创建、逐级推荐、评估验收和社会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等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人民法院下花桥人民法庭入选。

近年来,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下花桥人民法庭主动延伸服务触角,搭建“连心桥”,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利用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远程参与诉讼活动,降低解纷成本。主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沟通,建立健全“庭所共建”“村庭联动”等多元协同解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调解员,联动发挥“三员三长。”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三心三力”工作法,精心打造“连心桥”工作品牌,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罗桂成  陈凌云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