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巡逻途中伸援手 救助幼鸟护生态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巡逻途中伸援手 救助幼鸟护生态

为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守护林区生物多样性安全,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巡警大队始终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贯穿日常巡逻执勤全过程,主动排查并处置野生动物受困险情,用实际行动筑牢林区生态安全防线。

5月19日14时许,巡警大队民警按照勤务部署开展常态化街面巡逻,行至民生西路时,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只幼鸟蜷缩在地,精神萎靡,翅膀无法正常舒展,明显失去飞行能力。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经仔细检查确认幼鸟翅膀受伤、身体虚弱,无法自主觅食和活动。考虑到直接放生难以保障其存活,民警小心翼翼用软布将幼鸟妥善包裹后带回单位,为其搭建简易鸟巢、铺设柔软垫料,并投喂清水和谷物进行临时照料,全程避免幼鸟受到二次伤害。

为确保幼鸟得到科学规范救治,民警第一时间联系辖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详细说明幼鸟的具体发现地点及受伤情况。工作人员到场后,经专业检查鉴定,确认该幼鸟为大杜鹃,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仅翅膀轻微受伤,无其他生命危险。随后,工作人员将幼鸟带回专业救助机构进行治疗养护,待其完全康复后适时放归自然,并对民警及时科学的救助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挽救了一只野生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生命,更彰显了林区公安民警守护生态安全的责任与担当,用点滴善举生动诠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建设平安美丽林区注入了温暖的公安力量。(刘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