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法院巡回法庭成功化解情侣合伙经济纠纷

海南澄迈法院巡回法庭成功化解情侣合伙经济纠纷

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情侣因口头合伙经营生意引发的经济纠纷。

原告与被告曾系恋人关系,恋爱期间,双方口头约定合伙并共同出资经营二手车收购生意,但未签订合伙协议,也未建立规范的财务台账,并将合伙经营资金与个人生活资金混用。二人分手后,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实际出资数额、营收利润分配、经营成本亏损、剩余资产分割等核心问题争议不断,原告遂诉至澄迈法院,请求依法厘清合伙账目、判令对方返还出资、分割经营收益。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该案属于基层小额民间经济纠纷,且双方当事人不在本地,往返法院诉累较重,遂决定启动巡回调解模式,将调解现场设在双方住所地。

调解现场,法官逐一核对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由于缺乏合伙协议、出资证明、分红细则、权责划分等书面凭证以及规范账目,多数资金往来难以清晰界定属于合伙经营还是日常生活开销,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激烈。法官对这一情况,秉持“情理疏导为先、法理释明为本、耐心调解促和”的理念,引导二人放下过往情感恩怨,理性看待问题。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合伙合同、事实合伙关系认定、合伙债务承担及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并指出缺乏书面约定和规范账目等凭证,是导致纠纷产生、维权困难的核心原因,提醒双方今后参与合伙经营时强化证据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法官多轮耐心沟通、居中调解后,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共同梳理账务、明晰权责,并自愿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收益分配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