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司法局举办新任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司法局举办新任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为切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新任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养、履职能力和实战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 作用,5月20日、21日下午,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司法局分片区举办了岐山县新任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全县各镇、村(社区)新任职人民调解员310余人参加培训。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作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捷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采用“理论授课 + 案例剖析+调解实务”相结合的方式,兼具理论性和实用性。邀请陕西菲格(岐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敏娟律师围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基层常见矛盾纠纷,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调解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内容贴合工作实际、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筑牢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理论根基。聚焦调解实务技能,由原凤鸣司法所所长邢怀生重点讲解了调解实务、案卷及协议制作,手把手传授赔偿费用计算及实用调解技巧,让参训调解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有效提升了学习参与度和培训效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调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各调解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用心用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要聚焦能力提升,全面掌握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熟练掌握调解流程、精准运用调解技巧,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尽快成长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奋力开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要坚守为民调解的初心,紧盯基层矛盾纠纷苗头、常态化开展排查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处置在源头,用实际行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各人民调解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要学以致用,熟练掌握调解流程和技巧,不断提升依法调解、高效调解的能力水平;要严守工作纪律,主动排查矛盾、积极宣讲法律政策,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调解力量。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既补齐了业务知识短板,又掌握了实用调解技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职责使命。下一步,岐山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岐山、法治岐山保驾护航。(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