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小龙虾作为“夜宵界的网红”深受群众喜爱,然而这份美味不仅吸引了无数吃货,竟也招来了不法分子。近日,四川遂宁大英县公安局玉峰派出所快速出警,当场抓获一名深夜盗窃小龙虾的违法行为人钟某,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警察同志,有人到我们家偷东西,被我们抓住了!”5月13日凌晨,大英县公安局玉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一名中年妇女深夜进入他人养殖场偷小龙虾,被其当场抓获。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养殖场主用手电筒照着一名中年妇女,脚边散落着两只装满龙虾的渔网,手里攥着一个地笼,神情慌张。“大半夜,我看见塘边有动静,过来一看,她正猫着腰在塘里捞虾。”场主气愤地说。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钟某平时路过这片养殖塘时,见小龙虾长势喜人,又觉得农村田间塘口东西没人管,便起了贪念。当天凌晨,她带着渔网和地笼悄悄潜入养殖场,正当她捞得起劲时,被巡塘的场主发现并当场抓获。现场查获被盗成品龙虾约30公斤,涉案价值数百元。
在派出所内,钟某后悔不已:“我以为偷点小龙虾不算什么大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但为时已晚。其行为已侵害农户合法私有财产权益,大英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警方提示,农户养殖的小龙虾属于个人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可依法给予拘留、罚款处罚;若盗窃价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还将以盗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