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细算劳务纠纷账,庭所联动暖人心

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细算劳务纠纷账,庭所联动暖人心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老沙湾人民法庭联合四道河子镇派出所,启动“庭所联动”机制,化解了一起外地务工人员与本地种植承包户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筑牢辖区和谐稳定防线。

本起纠纷因土地承包户王某雇佣外地务工人员赵某一家三口从事承包土地的田间管理工作,用工仅一月后,王某认为赵某等人劳务效率未达预期,且在提供劳务期间双方发生过肢体冲突,故提出解除雇佣关系。但双方就劳务费结算产生较大分歧,赵某一家要求王某按约定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但王某综合种植成本核算,以及对方实际提供的劳务量,仅愿意支付2万元。

在联动调解过程中,四道河子镇派出所干警细致梳理案情,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以及合同履行时双方所尽义务情况予以确认;法官则紧扣双方对核算方法的分歧这一核心争议点,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结合当地农户田间管理实际,耐心释法析理,帮助双方明确自身合同义务,并按照劳务内容逐笔核对各项费用。经过数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当场支付赵某一家三口劳务费共计4万元,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本次“庭所联动”不仅一次性解决了双方的劳务费用争议,更避免了矛盾升级为诉讼案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导向,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郭熠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