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垫付工资引发的劳务纠纷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垫付工资引发的劳务纠纷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法律不仅维护契约正义,更呵护人间善意。那些为了集体利益、他人利益而先行承担风险的“抱薪者”,法院会以最快的速度、最实的举措为他们撑腰。5月19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陈某甲带领一批工人为陈某乙提供了土建劳务。工程结束后,为确保工人能够及时拿到报酬,陈某甲先行垫付了全部工人工资。然而,陈某乙并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双方纠纷经霍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2025年10月出具调解书,明确了陈某乙的付款义务。调解书生效后,陈某乙仍有52172.5元未予履行。陈某甲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于2026年5月8日向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到工人都是陈某甲带出来的,他宁可自己先垫钱,也不让工人们吃亏。法官在了解案情后,深感不能让好心人寒心,迅速投入到执行工作中。

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乙,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同时,法官也耐心听取了陈某乙的陈述,对其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并明确向其释明:垫付工资的申请人,是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法律理应依法为这种担当行为撑腰鼓劲。在法官多次沟通和释法明理下,陈某乙逐渐认识到自己拖欠款项的不当之处,表示愿意配合履行。法官趁热打铁,持续跟进督促。从5月8日立案到5月19日,案款52172.5元全部到位,仅用了十余天时间。

案款到账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办理发放手续,将款项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甲。收到这笔等了许久的款项,陈某甲紧握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多亏了法院,多亏了法官,不然我垫出去的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

“小案不小办、民生无小事”,霍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对关乎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执行、快速兑现,让每一个担当者都不致寒心,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温暖可感。(艾力牙尔·阿布来提 黄朝衡)